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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两百五十年前的秋天,一名老汉屋顶上的茅草被大风掀了去,吹得老远。屋漏偏逢连夜雨,老汉望着床头漏下的雨脚,盖着被小儿踢破的薄被,叹出了那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千古哀愿。
  老汉要是不小心穿越到今天的中国,在大城市如林耸立的高楼大厦中站上一会儿,不知道会不会兴奋得中风晕倒。
  但我估摸老汉一定想不到,在眼前这钢筋水泥的丛林之外,仍然有不少人还住在漏雨的屋子里,还跟老婆孩子挤在一张炕上。老汉更难知道,这个时代的年轻小伙儿,要是没有一间“广厦”里的两室一厅,那是很难娶到媳妇儿的。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能够在破屋顶底下跟儿子抢被子的他,还是幸福的。

  这就是我们的时代。一个华厦直指云霄,却依旧不得大庇寒士的时代。
  一部《蜗居》让一个有“生活作风问题”的公务员成为了众多女性的梦中情人,广大男性羡慕、嫉妒、恨的对象。这或许是今天的我们与千多年前的老汉,畸情的唱和。


  好了,我这不是写报告文学,煽情就此打住。其实不用我煽,你也应该对如今中国大城市的住房问题深有感触。不止你我,我们的中央政府也已对此“高度关注”,于是便有了“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年。
  从国十、国八,到房产税,一系列饱受争议的政策纷纷出台。而就在前不久,温家宝总理终于宣布,今年将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今后五年,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
  中央一声令下,眼看着便有广厦千万。可“寒士”们还没来得及一展“欢颜”,就有一些“知名经济学家”出来泼冷水。

  “经济学家”们的意见,简单来说可以作如下总结:只有市场才能有效地分配资源,才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最高质量的住房。如果让政府来主导保障房的建设,只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进而提高房价,事与愿违。
  这样的批评乍听之下挺有道理。自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上有其优越性。而政府干预不当却往往破坏效率。这些话我们常说。笔者本人也曾在北京政府推出小汽车限购政策的时侯专门写了《治堵和亚当•斯密》的系列文章来宣传类似的观点。
  可惜这一次,在保障房的问题上,这样的批评却像小沈阳的裤子——“跑偏了”。


  一般反对政府干预,坚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分配资源的经济学家,会引用著名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First Fundamental Theorem of Welfare Economics)作为他们的理论依据。
  简单说,这条定理证明了:在一定条件下,“充分竞争”的自由市场可以将资源做“最有效率”的分配。
  这里的“最有效率”是有精确的定义的。它指的是市场分配的结果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即:你无法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通过重新分配资源来改善一部分人的处境。
  一般来说,在现代经济学中,帕累托最优是我们做福利分析(welfare analysis)时的最终标准。但这其实并不代表帕累托最优已经是一个“完美”的状态,而只是经济学给自己划了一条边界。

  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请你想象一下,我和你,要分一百块钱。假设我们都爱钱,并且越多越好。
  如果现在我们对半分,每人拿到五十块,那这种分配就是帕累托最优的。因为无论我们谁要想多得一些,另外一个人就必须少得一些。但是同理,如果我分到九十块,你分到十块,这也是帕累托最优。如果我分到一百块,你什么都没有,这还是帕累托最优!
  发现问题了么?
  如果现在有一位“经济学家”告诉你:上述三种分配方式都是帕累托最优的,所以他们都很合理,都很理想,你接受吗?

  当然,真正的经济学家不会说这样的话。
  现代经济学中所说的“效率”,大部分是指帕累托意义上的效率。这是因为,要再进一步在帕累托最优的分配方式中做取舍,需要在不同人的利益之间做权衡。所以,不带价值批判的经济学分析,只能到此为止。
  但这并不代表社会就应该对上述的所有分配方式一视同仁地接受。不代表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侯就不需要做这样的利益权衡。
  事实上,人们一直在拒绝一些他们认为“不合理”的分配方式,政府也一直在不同群体的利益中做权衡。
  就拿上述分钱的例子来说,虽然我们未必一定会追求“五十、五十”的分配结果,但我们可能也不愿接受“一百、没有”的分配方式。甚至,为了达到更“合理”的分配,我们不惜牺牲一些“效率”,比如选择“六十、三十”,而不是“一百、没有”。
  事实上,帕累托最优的分配方式,未必就是对一个社会来说最“理想”的分配方式。甚至,在有的时侯,牺牲一部分效率反而可以换来更“理想”的结果。当然,这取决于人们的理想。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住房问题。
  为什么住房问题不能完全交给市场来解决?因为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惊人的贫富差距!而市场并不具备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尽管市场可以让每一个人通过自由交易换取他的财富所能换来的最理想的资源组合)。
  当市场以价高者得的方式来分配稀缺的房产(土地)资源的时侯,财富的多少决定了竞逐的胜负。
  于是巨大的贫富差距就造成了,有些人可以买大房子,买很多套房子,而有些人却买不起房子、租不起房子、甚至许多人“蚁居”于一套小房子的现状。
  这样的现状,就好像前文中“我一百、你没有”的分配结果一样,也是帕累托最优的。但是我们的社会愿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最优”呢?
  至少买不起房的人不愿意接受。而在更多地考虑到这部分人地利益之后,政府也认为这不能被接受。

  说到这里,该有“经济学家”出来批评我了。他们会指责我不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谁说对资源竞逐的结果是由财富决定的?你别忘了,还有偏好(preference),还有需求!而价格是甄选需求的最佳手段!”
  前文提到的某“经济学家”在文章中宣称:“大部分人不知价格为何物⋯⋯不少学过经济学的人,其实不相信经济规律⋯⋯弗里德曼说这些经济学者只见过乐谱,没听过音乐。”
  他错了。
  别人不是都不懂经济学。而恰恰是学习了经济学之后了解,价格的作用也有它的局限性。
  如同我在《治堵》中所说:“价格可以甄选出需求,但是只能甄选出有支付能力的那部分人的需求。”(注:这里所说的需求,不是我们平时说的demand。后者已经计入财富的因素。)
  当你“选择”不买一套要价三百万的房子,这未必说明你对这套房子的需求小于最后买下它(以及和它同一栋楼里另外十三套房子)的那个富商。或许你仅仅就是拿不出这三百万而已。(如果你有钱,你甚至可能愿意以四百万的价格买下它。)
  在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如果政府不作干预,那么这一场对房产(土地)资源的竞逐,将越来越和贫困阶层没有关系,最终成为富裕人群“自己的游戏”。

  所以我们需要建保障房。而“保障房”,顾名思义,就是为了保障那些因为没有足够的购买力,而在房产(土地)资源的竞逐中败下阵来的人,也能享有一定标准的居住条件。是为了让上述分钱的例子中,那个本来将一无所得的参与者,也能分到一定的利益。
  是的,这样会伤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政府的投入说到底是全民的投入,另外可供开发一般商品房的土地也会减少,高端商品房的价格会进一步上升),甚至会牺牲一部分效率(政府搞房产开发或许不如民营房产商,再加上因为贪腐造成的损失)。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够接受我们这个社会中一部分成员因为贫穷而住不上房,我们还有别的什么选择么?
  (更何况效率的牺牲未必有那么大。政府并没有打算撇开市场力量,独自建设保障房。贪腐的问题也可以通过监督、追索等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

  你是不是要问,政府干预难道就非要建保障房么?难道没有别的办法?
  或许有。我在《治堵》系列文章的末尾曾经说过,帮助贫困群体最好(有“效率”)的办法,是增加他们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给他们钱,让他们自己去选择购买自己最需要的商品。
  所以政府在住房的问题上,也可以给贫困人群提供补助,而不是直接参与分配土地和房产资源。
  可是政府主导建设保障房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资源再分配而已。


  如果你是一个月入一两万的白领,那么你已经属于这个社会上比较富裕的人群。但是,如果你是生活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你依然会发现,自己压根买不起比较靠近市中心的(新)房子!
  而你买不起的原因,倒也不完全是因为市中心的房子每平方米的单价就那么高。事实上,如果能有几十平米一套的小户型,你或许还是可以负担得起。
  可是你看到那些新开发的楼盘,一个个都打着“奢华”、“尊享”的广告,卖着几百平米一套的“豪宅”,以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一套的单价提醒你:你丫不算“成功人士”。
  于是你也只能摸摸口袋,老老实实地往远了搬吧。

  在我国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土地资源只有这么些。如果要就地解决那么多人口的住房问题,就必须更高效的利用土地。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小户型,甚至可能需要更多容积率偏高的楼盘。(对比一下东京、香港。我们经常跟人家比房价,但是却不记得比房型。)
  很不幸的,如上文所述,现实中,“市场”在面对这些需要时,选择了忽视。而这背后的原因依然是贫富差距。

  还是那位“经济学家”的文章里面说:只有民营房地产开发商“才面临竞争,才必须以最低的价格和最优的搭配来讨好消费者。⋯⋯事实上,市场正在以最低的价格,提供最优的市场服务。”
  但是谁是它们的“消费者”?它们需要讨好谁?
  企业追求的是利润(这是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合理角色,无可厚非)。他们服务的是能给他们带来最多利润的人群。
  当这个社会上有足够多的人拥有足够多的购买力来为“奢华”买单,当“豪宅”和“尊邸”可以比经济实用的小户型带来多得多的利润,这个富裕的群体便慢慢成为商家理想的“目标客户群”,而“最优的市场服务”自然也是以这些人的需求为标准。

  在没有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环境下,我们无法要求企业放弃它们对更高利润的(合理)追求。所以建造经济实用的小户型楼盘这种不怎么赚钱的“买卖”,只能政府自己做,或者至少由政府出面“威逼利诱”企业去做。(现在政府的保障房开发计划更趋近后者。)


  综上,我们需要政府主导建造保障房。
  因为我们不得不面对我们的社会中已经形成的贫富差距。
  因为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由市场让房产(土地)资源过度地集中到少数拥有更多购买力(财富)的群体手中,而还有一部分人则无法享有“起码”的居住标准。
  因为没有政府主导的市场化开发,将太多的土地用于建设大户型的高端楼盘,而不是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所亟需的小户型、经济实用的住房。
  因为这样子的现状有违我们“和谐社会”的理想。
  因为我们不希望杜甫老汉在一千多年前的那声哀叹,继续萦绕在我们的心头,再一个千年。


  (笔者按: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复杂纷乱,牵涉到方方面面。这篇文章的主旨是讨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政府主导建设保障房的必要性,并在经济学理论的层面上反驳一些错误的观点,厘清一些概念。而诸如楼市是不是存在泡沫,年轻人能不能租房而不是买房,土地供应能不能取消垄断等等非常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命题,此文并没有涉及。
  同样的,今天我们面临的住房困难问题,在未来或许会随着人口数量的减少、城市结构的变迁、交通方式的发展,而自行解决。这些因素在这篇文章里也不做探讨。
  最后,此文仅仅坚持政府建造保障房有它的必要性,但是任何政策最后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的实施。另外,笔者只是支持政府建造保障房,并不支持政府其他的房产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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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宇豪

方宇豪

5篇文章 12年前更新

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教于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经济系。博士 + 经济专业 = boring^2。爱看没用的书,说没用的话,写没用的东西。   围脖:   http://t.sina.com.cn/ry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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